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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重慶5月8日電(蘭國升 盧洋 張佳雯)“都怪當初沒管住手,利用職務之便拿了不該拿的錢,害了自己也連累了家人。”8日,重慶永川監獄罪犯張明禮(化名)憶及往昔,痛心不已。
  張明禮自小家境不好,學習成績優秀但因經濟緣故高中畢業後就沒有繼續念書了,但他並沒有放棄大學夢。
  1990年,張明禮入伍到了陝西,轉眼兩年部隊生活過去,他不僅入了黨,還考取了軍校。畢業後,留任部隊的他成為一名連長,“那個時候,我是父母和妻子的驕傲”,憶及當初,張明禮埋下了頭。
  2003年,31歲的張明禮轉業回家。次年10月,張明禮分到重慶市某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屬徵地及房屋征收事務中心工作。上任不久,張明禮跟隨組長唐希澤(化名)對一處拆遷戶進行一次正常的土地房屋評估。評估中,唐希澤對張明禮“指點”,“把土地附著物多算點,多記錄點。”
  臨走之前,張明禮收到了被拆遷戶送來的900元紅包。這筆錢相當於張明禮當時一個月的工資。張明禮說,當時(他)想到在家待業的妻子和正在讀書的兒子,他選擇了沉默。“剛開始還會因為收到的紅包而寢食難安,後來次數多了也麻木了,再也管不住自己的手。”
  2008年,張明禮因在工作中收受紅包近2萬元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判處緩刑3年。
  離職後的張明禮幡然醒悟,他在昔日戰友幫助下在重慶某建築工地從事管理工作准備迎接新生活。
  2011年,張明禮跟組長唐希澤等人在2005年期間,利用負責某區南大街辦事處中河壩片區拆遷工作的職務之便,與被拆遷人共謀,採取偽造房產證虛增住房面積的方式套取國家徵地補償款90餘萬元的事情被人舉報,張明禮因分得贓款5萬餘元被檢查機關調查,組長唐希澤被判刑收押。同年,張明禮因貪污國家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當檢察院的工作人員找到我的時候,面對冰冷的手銬,我心裡有了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張明禮說。
  永川監獄四監區監區長唐安洪表示,入獄以來,張明禮能主動認罪悔罪,且一直表現良好,現在已經是罪犯中心食堂炒菜組的組長。
  “我覺得最對不起的就是兒子,成長中缺少父愛,他媽媽根本管不住他。等我出去時,他都高中畢業了,我虧欠了他啊。”談到兒子,張明禮很自責,“悔不當初啊……”  (原標題:國土局辦事員套取國家徵地補償款 鋃鐺入獄悔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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