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本報訊(記者蔡洪坡)11月26日,靈壽六旬老太劉蓮香自稱早晨5點出門,因天黑摔進了路邊鋪設天然氣管道所挖的大坑中,導致脾臟破裂,兩根肋骨摔斷。女兒郄梅芳認為,大坑沒有圍擋,也沒有任何安全警示標誌,這是導致母親摔進去的原因。而對於此種說法,鋪設管道的施工方並不認同。12月6日,本報以《老太清晨摔進路邊大坑成重傷?施工方、家屬說法各異》為題,報道了此事。
  12月5日,記者採訪時,郄梅芳告訴記者,事發後自己找到天然氣公司,天然氣公司負責人表示,公司將工程承包給一家施工方,出現意外事故由施工方承擔處理,讓郄梅芳去找施工方,郄梅芳找到施工方後,施工方的負責人表示,不認同劉連香掉進大坑這一說法,並表示聽候交警處理結果。
  記者瞭解到,由於事發時,天還沒亮,路上並無行人,而路邊商戶的監控設備有限,沒能清晰地拍攝到劉蓮香摔進大坑的影像,這給負責此案的交警造成了很大的困擾。經過十餘天的調查,10日中午,記者獲悉,靈壽交警大隊出具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認定劉蓮香系掉進大坑摔傷,同時,警方在證明書中表示,由於家屬報案較晚,現場已被破壞,又由於街邊監控提供影像有限,無法查明當時的具體情況。
  10日下午,郄梅芳告訴記者,母親劉蓮香還在靈壽縣中醫院,前兩天已從重症病房轉出,傷情已無大礙。對於交警出具的事故認定,郄梅芳表示,終於有了結果,有了交警的認定,自己將和天然氣公司、施工方協商,要求合理賠償,並保留通過法院起訴的權利。
  (原標題:交警認定老太系掉進大坑致傷)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p06apapu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